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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第六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暨浙江省第八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0 点击数: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省高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大学生的汉语口语表达能力,引领大学生阅读中华经典诗文,提高大学生的语言文学素养,根据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组委会相关通知精神,决定开展校第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暨浙江省第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类别

全体在校学生(已在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中获一、二等奖的选手不列入参赛范围,2020届毕业生不列入参赛范围)。

本次比赛为个人类比赛。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由“中华经典朗读”与“备稿演讲”两个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两者权重各占50%。

“中华经典朗读”篇目的范围为《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初赛)朗诵题库(2020)》中的作品。要求选手选取古代与近现当代的作品各1篇。朗读总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

“备稿演讲”题目的范围为《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初赛)备稿演讲题库(2020)》中的话题。要求选手选取其中一个话题,自拟题目,进行备稿演讲,备稿演讲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

《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初赛)朗诵题库(2020)》、《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初赛)备稿演讲题库(2020)》、《评价参考标准》见附件。

三、竞赛办法及程序

1.本次比赛按分层选拔办法进行,各学院先行组织初赛,学校组织决赛。

2.6月18日前:各学院组织初赛。

各学院根据比赛内容和评审指标组织比赛,按下列限额推荐至学校:航海工程学院2名;船舶工程学院2名;港口管理学院4名;海洋旅游学院4名;国际教育学院1名;石油化工学院1名。

3.6月22日:学校组织决赛。

各位选手可带稿朗读和演讲。由评委现场评分,取平均分。

4.请各学院于6月19日前,将附件1《校第六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选手信息表》(纸质)、附件2《校第六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报名汇总表》(纸质、电子)交至教务处杨秉运老师处,地点:行政楼409室,联系电话:18957067920(2095028)。

四、奖项设置与表彰

1.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对获奖者学校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2.校级比赛获一、二等奖者推荐参加省第八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

五、工作要求

“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扩大选手的专业覆盖面,将其作为大学生汉语能力培养的重要载体,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

本次竞赛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务处主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校第六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选手信息表

2.校第六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报名汇总表

3.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初赛)朗诵题库(2020)

4.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初赛)备稿演讲题库(2020)

5.校第六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评价参考标准

              教务处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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