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0]8号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我校将积极做好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此次先进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本分会会员单位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仪器平台等。
2.先进个人:本分会会员单位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3.另设突出贡献奖若干名,本分会会员单位中在本届理事会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离岗人员。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申报表(见附件1、2)和佐证材料,主要统计2019-2020年的工作业绩。
2.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其中PDF版是指盖有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扫描保存为PDF格式。
三、其它
1.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6日。
2.联系人:教务处 杨秉运
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2020版)
附件2.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2020版)
附件3.《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教务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