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积极推进2021年校内实训室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建设目标实现,务实高效的完成年度预算,请相关教学单位和部门把控好项目时间进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2021年全校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21年校内实训室建设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建项目,列入学校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由教务处牵头,根据《浙海职院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海高职【2016】29号)》抓紧实施,具体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费 |
1 |
信息技术与通信导航系统实训室建设 |
新建 |
航海工程学院 |
彭晓星 |
60 |
2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实训中心建设(二期) |
新建 |
船舶工程学院 |
于朋涛 |
70 |
3 |
1+X试点Web前端开发考证实训室建设项目 |
新建 |
港口管理学院 |
吴娜炯 |
60 |
4 |
校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实训室建设项目 |
新建 |
港口管理学院/宣传部 |
韩君 |
100 |
5 |
邮轮餐饮综合实训室 |
新建 |
海洋旅游学院 |
刘利娜 |
40 |
6 |
领队专业实训系统构建 |
新建 |
海洋旅游学院 |
武雅娇 |
30 |
7 |
智慧教学空间 |
新建 |
教务处/信息中心/后勤基建 |
郭娟 |
218 |
8 |
海事考证机房 |
新建 |
航海工程学院/信息中心/后勤基建 |
张一久 |
195 |
合 计 |
773 |
第二类是搬迁、扩建或改建项目,不列入学校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由于初建时已对实训室建设进行论证,本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和论证,由各建设单位负责抓紧实施,最迟于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具体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费 |
1 |
海图室建设 |
搬迁 |
航海工程学院 |
郝永志 |
25 |
2 |
航海仪器实训室 |
搬迁 |
航海工程学院 |
姜波 |
9.5 |
3 |
罗经实训室建设 |
搬迁 |
航海工程学院 |
姜波 |
5.5 |
4 |
教学环境提升工程-智慧教室提升建设 |
改建 |
港口管理学院 |
王贵斌 |
15 |
5 |
无人机操作实训室 |
扩建 |
船舶工程学院 |
卓宏明 |
35 |
6 |
教学环境提升工程—1-3号教学楼82座教室建设 |
改建 |
教务处 |
郑燕华 |
55 |
7 |
教学环境提升工程-5-8号机房更新 |
改建 |
信息中心 |
舒伟权 |
120 |
合 计 |
265 |
二、项目建设要求
对于以上列入学校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的8个新建项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如下:
3月10日前,完成《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申报书》,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交教务处。申报书建设内容原则上需与上报计财处的专项申报书保持一致,如有较大调整,请尽快与计财处联系;
4月中旬前,由教务处牵头完成校内实训室建设的集中论证工作。
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准备,完成《实训(实验)建设项目论证报告》等材料的准备工作。论证通过后,完成全部项目政府采购确认函申报并启动招投标;
6月中旬前,完成全部项目开标工作;
9月新学期开学前,完成全部项目的建设工作;
11月上旬,完成全部项目的结算入账建固工作。
鼓励各项目建设单位尽早完成项目建设。
三、项目管理要求
学校将建立2021年度上级专项建设推进钉钉群,实训室项目的建设管理具体由教务处郭娟副处长负责,实训建设联系人:杨秉运,0580-2095028,18857067920。
附件:1.实训(实验)建设项目申报书;
2.实训(实验)建设项目论证报告;
3.实训(实验)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