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实习实训是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环节。近期以来,发现部分学院存在个别实习指导教师近两个月未联系未批阅实习学生日志的实习学生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核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65 号)和《学校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实习学生过程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学校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使用情况,包括顶岗实习周记完成情况、指导教师批阅情况、自主申请实习和自主申请住宿情况、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上传情况、实习报告上传情况等;指导教师实习过程管理跟踪情况(查看相关记录和抽查)。
二、检查安排
1.二级学院自查自纠(2021年12月21日—12月24日)
(1)各学院核实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组织召开分析汇报会(以专业为单位,根据检查要求,详细总结汇报顶岗实习管理落实情况);召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座谈会,掌握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并听取意见建议。
(2)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本学院顶岗实习工作自查报告并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核查(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
核查顶岗实习平台填报情况,对全校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进行核查访谈,于12月底前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核查,对各学院进行意见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书面向各学院就有关实习管理问题进行通报。
3.于1月中旬对2022届实习学生管理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召开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同时聚焦当前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层层落实责任。
2.严肃查改。各学院要认真对照相关文件,特别是对照教育部关于顶岗实习的最新要求,及时梳理、查漏补缺,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立即整改、保证整改落实到位。
3.注重长效。通过检查和整改,学校将积极推广优秀管理经验和案例,深入研究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顶岗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
4.落实奖惩。学校将严格落实关于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督促各学院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四、其它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时间做好检查总结材料的准备工作。同时,根据检查要求需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6日前送至教务处107室,联系人:杨秉运;电话:2095028。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