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文部门:教务处
发文编号:浙海职教[2022]2号
主送:各教学单位
抄送:李丽副校长
日期:2022年2月25日
主题: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教学工作,根据学校《课程重修实施细则(试行)》(浙海高职【2019】79号)文件精神,基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对2022届毕业生课程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课程重修方式
2022届毕业班课程重修采用网络重修方式,分为线上重修和远程辅导重修两种方式。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重修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的课程采用线上重修的方式,其他课程采用远程辅导重修的形式。
(一)线上重修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开课,公共网络必修课一律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重修,其他课程原则上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进行,或者采用教育部、教育厅认可的网络教学资源开放平台进行,以课程资源进行线上学习。由承担线上重修课程的教师先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建课形成班级邀请码,由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进入“学习通”输入课程邀请码加入班级进行学习。
(二)远程辅导重修。由辅导老师通过电话、微信、钉钉、QQ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辅导。以《教师远程辅导重修教学记录表》(见附表1)作为重修认定记录,由课程辅导教师在完成辅导后填写上交教学单位。
二、课程重修组织
(一)公共必修课程。由教务处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体育部、学生处、招就办、创业学院等教学单位配合实施,体育课不列入本次重修范围,由文化体育部另行制定方案。
(二)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安排重修。
三、课程重修安排
(一)课程重修时间段。为3月15日-4月15日,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0日前做好线上重修的课程情况统计,填写《2022届毕业生课程重修信息汇总表》(见附表2)报教务处审定,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负责,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教务处发布重修方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安排重修,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准备。
(二)其他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需要参加重修的学生,以免影响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安排有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线上辅导,加强与这些学生的沟通,时时关注学生的学习进程。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通告线上重修时间、内容及考核方式等,提醒考生做好线上学习准备和线上考试准备。
四、课程重修考试与成绩上报
公共必修课重修考试原则上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以过程性学习和线上考试成绩作为评定该课程的重修成绩,由课程实施教师负责成绩上报,由教务处负责牵头。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考试与成绩上报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参照学校《课程重修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成绩评定时充分考虑学生过程性学习记录情况。
教务处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