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文部门:教务处
发文编号:浙海职教[2022]10号
主送:各教学单位
抄送:李丽副校长
日期:2022-04-03
主题: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海职教〔2021〕0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培育项目(见附件2)也可参加结题验收。
二、验收要求
1. 2021年校级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验收报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必须含1个教育教学案例)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杨莉浙政钉或OA邮箱。
附件1.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2.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培育项目汇总表
3.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