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关于遴选舟山市产教融合实施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07 点击数:

通知

发文部门:教务处、科研与合作处

发文编号:浙海职教[2022]36号

主送:各学院

抄送:李丽副校长、夏志刚副校长

日期:2022-7-7

主题:关于遴选舟山市产教融合实施项目工作的通知

                                                                         

根据舟山市职业教育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舟山市产教融合实施项目申报认定的通知(舟职办[2022]2号)》要求,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实施项目建设,学校将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实施项目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产教融合联盟(集团)

1.由学校牵头,并与相关职业院校、行业组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组建。

2.联盟成员单位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组成结构合理,成员单位整体实力与影响力较大。

3.联盟围绕我市绿色石化、海洋旅游、港航物流、机械制造、船舶海工、海洋电子信息、清洁能源与装备等领域重点产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在人才、技术等方面供需对应,行业协会与联盟成员企业高度相关。

4.成员单位共同制订联盟章程,建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联盟日常管理。

5.联盟日常运行正常,并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良好的功能与作用。

(二)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实习实训基地)

1.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必须为我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良好,办学经费充足。

2.专业设置合理,拥有一批服务我市绿色石化、海洋旅游、港航物流、机械制造、船舶海工、海洋电子信息、清洁能源与装备等相关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定位明确,并取得较好的建设成效。

3.办学理念新,改革意识强,管理制度完善。实训实习场所能充分满足理实一体化教学需要,管理指导队伍人员充足、结构合理、能力素质强。

4.项目所依托的专业建设投入力度较高,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实训实习设备设施条件良好,社会培训、科技研发推广能力较强,在行业企业有一定的影响力。

5.项目所依托的专业拥有较为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已与行业企业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并有较好的成效。

(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1.合作企业理念先进,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社会责任意识强,有志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2.企业设备设施、产品工艺、产业文化先进,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力素质强,能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支持院校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等,接收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实习实训、教师入企实践锻炼等。

4.企业拥有与职业院校一年及以上的合作经历 。

5.项目申报主要包括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等6个方面。

二、申报程序

各学院科学谋划,积极组织,依托学院专业特色优势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础,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经学院遴选推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选出产教融合联盟(集团)项目1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实习实训基地)2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项参加市级评选。已申报成功的相关省级及以上项目,此次无需重复申报,直接上报市里进行认定。其他未被推荐的择优立项为学校第二批产教融合项目。第一批学校立项的未列为舟山市产教融合项目的也可以参加本次遴选,但要按照要求重新申报。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申报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于8月31日前上交给教务处杨莉。

附件 1.关于开展舟山市产教融合实施项目申报认定的通知

    2.舟山市产教融合实施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拟稿人

杨   莉

核稿人

郭娟

签发人

史方敏、郭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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