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文部门:教务处
发文编号:浙海职教[2023]19号
主送:各教学单位
抄送:李丽副校长
日期:2023年5月10日
主题: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数治平台数据填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高校实验室安全数治平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99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治理水平,现就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数治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要求见附件。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