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国庆假期将至,为切实保证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消除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保障节后验实训教学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切实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全面地做好所属实训(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实训(实验)室仪器设备、水电气、危化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各消防、防盗设施的安全状况。
2.对实训(实验)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训(实验)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物料摆放有序,实训(实验)室整洁。
3.放假期间,除了教学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训(实验)室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门窗;仍然开放使用的实训(实验)室,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放假期间,做好重点设备应急预案,避免设备损坏。
请各教学单位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并上报实训(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汇总。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