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实验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实验的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学院教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的组织以及实验室安全考核体系的建设。
(二)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学习、考核。在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二级学院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原则上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保护常识;
(三)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教育方式
由教务处安排进行线上学习。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线上学习完成课程;
(二)经过学习并通过考试,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上;
(三)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六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