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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9-16 点击数: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广大师生的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的范围:化学危险物品系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带有危险性的物品。

2.危险品应存放于专柜,实行双人双锁制度。根据试剂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以不同的方式妥善保存。

3.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注意防火、防水、防挥发、防曝光、防毒、防爆

4.危险品使用,由实验人员按实训项目要求,本着节约的原则,按量安排使用,实验完毕及时回收。杜绝一切危险品外流。而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领用时必须经领导批准。

5.危险品的购买、出仓应做好登记工作,每学期期末必须清点一次,填写好各种药品的实际消耗量。

6.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剧毒及危险药品柜是否完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安全。万一出现事故,应及时报告学校责任人并尽快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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